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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心如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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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丁一更愿意用张懋携带着那把狙击枪,不是丁君玥那把很接近近代步枪的弹壳狙击枪,而是很原始的狙击枪——前装惠特沃斯步枪的六角形膛线枪管、六角形子弹,同时又是曼尔莱德步枪的弹壳枪栓,使用米尼弹,所以不用去用锤子把子弹砸进枪管里。

    后装子弹,发射药和引火药分装,遂发,精度接近三八式步枪的惠特沃斯六角形枪管。

    他更愿意用这把怪物,去解决问题,他擅长这么干,从书院出发时,他也就准备这么干。

    现在不过是在等待小队集合之前,把空闲时间利用起来罢了。

    或许一点用也没有,或许有用。丁一对陈三笑道:“不必太放在心上,见招拆招不是一件什么好事,如果有足够的把握,不是我们去关注对手如何制定攻略,而是对手来关心我们的章程,来针对我们的战略而应对……为师敢立于此地,敢启用都音部落,便不打算理也先怎么应对。”

    在飘荡的雪花之中,巫都干和李云聪都带着他们的队员,进入了都音部落的驻地,而巫都干的到来,让都音部落里,那些资格最老的,丁一刚刚着手草创之时就跟随的青壮,更加激动起来,因为先前他们是认为那颜和巫都干发生了矛盾,而现在看起来,这只是谣传。

    当然,巫都干看着陈三的眼神很不友善。或者说,不能用“不友善”来形容,只能用杀之而后快。方才合适一些,因为陈三干掉了她的追随者,而且还给她下了毒药,如果不是机缘凑巧,她大量地喝水,并且通过呕吐来排毒,她早就成了草原上土狼的粪便了。

    而为了逃避陈三当时的追杀。她更是差点惨遭牧民的轮x,这中间经历过的困苦和艰难。根本就不是一两句话可以抚平的伤创。她对于丁一并没有这样的仇意,因为她感觉丁一如果要杀她,也会给她干净利落的一刀。但对于陈三,哪怕几年过去。哪怕不再对立。

    她也一样无法释怀那份仇恨。其实只不过是她选择了美化丁一在记忆中的片段罢了,在草原的日子里,对于尚不归属华夏的牧民,丁一也不见得就多有底线。当然丁一的办法会略为人性化一些,例如发给老弱一点水和干粮,然后驱赶他们离开,而不是直接屠杀。

    “再来一次,某仍然会这么做,当然。你不可能再逃跑。”陈三一点也不回避她的眼光,很坦然地说道,“不要以为你是女人。某就会有另外的看待……于某眼中,只有两种人,该杀的人,和不该杀的人。”

    她冷哼了一声,因为天寒饮了酒,脸上的刺青又浮了出来。此时火气上来,那半脸的刺青愈显狰狞。她摸了摸后腰的斧柄。那柄黑色的小斧,她依然保留着,丁一教人给她做了一个匣子,用的是快拔斧鞘的设计原理,挂在后腰,手指一拔就出来,不再需要跟以前一样,把斧柄插在裤腰上了。

    “来。”陈三摇了摇头,只是对她说出了这么一个字,他可一点也不惧怕拳脚哪怕刀枪的单挑,当他赤了上身之后,那身躯可是一处刀疤、箭伤都没有——连丁一都没法做到,对于领着都音部落几乎每旬作战抢掠的首领来说,这已经足够说明他的身手了。

    “若你不拔出斧头,你肯定只是挨揍。”丁一笑着对巫都干这么说道,“如果你拔出斧头,你要相信,我的子弹远远比你的斧头更快,在你还没有出斧之前,就可以给你开出第三只眼。虽然你拔出斧头,大约也仍旧是挨揍。”他毫不避忌地对她这么说,不是惺惺作态,而是他真的会这么做。拔出斧头,是一种态度,丁一很明显划出他所能容忍的底线。

    巫都干再次冷哼了一声,松开了握着斧柄的手,她听得出丁一的话是毫不做假的,所以她也没有打算在额头上再开一个眼睛。不过,这不妨碍她向陈三做出一个手势,从丁一那里学来的手势:抬起手,然后屈下除了中指以外的四个手指。

    “那几个部落头人你要捉紧时间去联系,雪不定什么时候能睛,如果后天雪还没睛,他们留在这里,按计划行动,狙击手由张懋担任就可以了,他的枪法不错,并且,只要开枪就实现了战术目标,是否命中倒是其次。到时我看带着朱狗剩一起走,以免你们担心。”丁一对陈三这么吩咐,又对李云聪、巫都干和张懋说道,“我离开的时候,由陈三负责。”

    “是!先生!”就算没有出声的巫都干,也下意识地跟着张懋和李云聪,立正挺胸。

    有一些东西,在潜移默化之后,是很容易产生群体效应的,而慢慢的,就会成为一个群体,独特的烙印,无法抹去,无法回避。

    “先生刚才说,她敢向你拔斧时,就会杀了她,她始终没有问为什么。”张懋在跟陈三独处时,低声地这么对这位师兄说道,“这女人不喝酒,脸上没那刺青时,还看得过去……她想爬上先生的床,从在广西就是,这个女人得小心……”他仍如当初在金鱼胡同偷偷带食盒给陈三时一样,仍旧是那样的称谓,“死军户,本公爷知你能打,但先生现时家业不比当年,算得上豪门了,豪门的事,你懂个卵?听我的吧,找个机会,跟她和解,哪怕是场面话……”

    陈三笑了笑把装马奶酒的皮袋凑到嘴边喝了一口,然后扔给张懋,后者不屑地说道:“这关外有什么好酒?对了,二师母搞了些烈酒,说是洗伤口用的,直接喝会死人,兑点女儿红的话不错,想来合你这死军户的胃口……”不过他还是拿起皮袋,喝了一口。

    喝了一口之后,他就没有再说下去了,只是死死地盯着陈三。

    陈三从他手里拿过皮袋,塞好,仍旧系在腰间,使劲揉弄着张懋的短发,不顾他的挣扎,捏着他的脸蛋,任由他胡乱往自己身上拳打脚踢,半晌才松开他,握着他的手臂道:“小张子,哥承了你这份情意!不过有些事,你怕是想得太多了,这不好。你现在是英国公了,哥见了你,除了看着你又长高长壮之外,于我来说,跟当年那个胖墩,是没啥区别的,明白么?”

    “不许叫本公爷小张子!”张懋张牙舞爪地吼叫着,又踢着陈三的小腿骂道,“小爷什么时候是胖墩?你这死军户胡说八道!本公爷自小就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你去京师,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哪个不管本公爷唤作‘赛潘安’的?”

    “我信。”陈三笑着点头,任由张懋在那里踢打着,却是道,“勾栏里的小家碧玉,教坊司里的大家闺秀嘛,咱家小张子,就凭着那阔绰的打赏,怎么也得赞一声赛潘安,要不那能诓得这年少多金的冤大头,不时来散财不是?就忍着吐,也得叫,犯不得跟钱过去……”

    “本公爷要杀了你这死军户!”张懋发狂地追打着陈三,两人嬉闹着,便宛如当年。

    张懋再也没有就巫都干的问题劝过陈三,而后者也没有再提起过。

    只因为那一袋马奶酒。

    陈三递给张懋的那一袋,不是酒,是水。

    他仍然如在金鱼胡同一样,戒酒,在关外呆过的人,才知道这年月的气候,要戒酒是有多难。而陈三的酒量是极好的,这一点张懋很清楚。当时在金鱼胡同的时节,丁一无意曾说过,最好少喝些酒,因为生怕酒后误事,毕竟若是出任务,一旦出事,那是挽不回来的了。

    于是陈三就从那时起不再喝酒,哪怕身在关外数年,他也仍旧滴酒不沾。

    他仍是那个陈三,所以他才敢说张懋考虑得太多了,对他来说,丁一永远都是他不用伪装,可以直面的先生。

    张懋就是明白了陈三的意思,所以才没有再劝下去,不见得他能认同,只是他知道,一个如陈三这样的人,是不用再劝的了,不见得陈三自己想不明白,只在于陈三不愿意去那么做,不愿意在丁一面前,去玩弄这些勾心斗角,粉饰太平的东西,这是一种绝对的信仰。

    “不能让先生再玩孤身出行的事了。”张懋结束了打闹之后,很认真地对陈三说道,“带着三四十人过来,本身就很过份了,现时还要带着朱师兄,就两个人出行,这里又不是关内,若是有事还能到各处卫所调兵支应,这事看看你去劝劝吧。”

    “我不说,如果要说,刚才先生说起时,就开口了。”陈三摇了摇头,拒绝了张懋的提议,不过他紧接着又开口道,“但若是跟师叔那边已经联系上了,大约先生也就不必再潜入。”

    “你是说咱们偷偷先潜行进入密云前卫?”张懋睁大着眼睛这么问道,却紧接着还没等陈三回答,就把头摇得拔郎鼓一样,“死军户,你犯了痰么?若是先生有命也就罢了,本公爷什么身份?千金之子尚不坐垂堂呢!叫本公爷跟你去干这等事?死军户,你去死好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