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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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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正能量,大学的时候隔壁寝室有个家伙喜欢偷东西,且人品极差,损人利己,极爱吹牛撒谎,周边几个宿舍每个人都被偷过。一次他晚上回宿舍摔倒,腿上破个大口子,我送他去医院缝针呆到凌晨3点。众人不解,我说一码归一码,人品再差,哥不能见死不救。从此以后我再无失窃,其余的人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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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话没有了,以下是凑字数————————

    换一家兴许人口更多,更劳累,再大的气,夏枫也只得忍下。还得安慰自己,这已经是最好的情形。谁叫你要做好事呢,谁叫你要死呢,谁叫你要穿越呢!她不断重复这句话,深深地被惨无人道的种姓制度所“折服”。

    不过,老天好像就爱跟夏枫开玩笑,反正就是要逗她。

    老太太和孩子没吃多少,剩下的食物刚好够他们三人。

    “饿了吧,那就吃吧。姑娘,叫你姐姐和母亲吃完了饭再打扫。”

    夏枫几人表情那个精彩,一时竟傻了。原以为老太太还有别的安排,原来安排的结果就在这儿等着她们呢。

    “怎么?不饿?”

    “谢谢太太,谢谢太太的恩赐。”维卡和娜玛真是不知怎么表达自己的激动,手上还拿着滴水的抹布,样子甚是滑稽。虽然人家让她俩明天再打扫,可为了挣表现,现在就干上了。准备收拾完就出去看看还有没有吃的卖,现在好,省钱了。光是这顿饭,外面也不止卖十铜。

    “饿了就拿上去吃。”老太太淡淡说道。仔细听,依然能听出她的语气是在恩赐。不过,现在没人去计较,都饿得不行了。

    夏枫终于见识到什么是嘴硬心甜的人,敢情刚才全是考验呀,幸好她没有犯老毛病偷吃。

    其实这不是剩饭,老太太很爱干净,碰都没碰过......

    如果这位刹帝利老妪不先来个下马威,或许夏枫没有如此感动。这人啦,真的要受一些挫折才知道珍惜。

    这顿饭,吃得三人眉开眼笑。维卡和娜玛对夏枫佩服得五体投地,不停问她:你怎么知道她是镇上最仁慈的人?

    好嘛!信口雌黄拍马屁还拍成先知了。

    次日一早,维卡和娜玛挑完水回来,就跟夏枫一起砌灶台。

    老太太不知其因,误以为夏枫三人白干活不吃她的饭呢,拦住维卡询问缘由,才知他们是要做小吃买卖。

    “男方家要多少嫁妆?”

    维卡憋红了脸,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看在老太太眼里,却引出了她的同情,“唉,首陀罗的男人都去打仗,你那没到年龄的小女婿肯定更精贵了吧?”

    维卡只得点头说是,下巴都快戳到胸口了,脸红到脖子根儿。内心极度挣扎,骗这样仁慈的刹帝利会不会被神明惩罚呀?

    老太太又眯着眼睛,像是在回忆什么:“若不是看在你为女儿操持嫁妆的份上,我不会把房子租给你们。你会奇怪吧,我有这么大一幢楼,只住着一老一小,却连个仆人也没有。”

    “太太您不嫌弃,就让我当您的仆人,不用给工钱。”维卡像是找到了报答的机会。

    “你们昨天来之前,那贱仆刚被我轰走。既然你愿意,就接她的工作吧,工钱抵房钱。只是有一点,如果我侄子老布奇过来,定要给我拦住,不准他踏进一步。”

    “太太,我...我不认识啊。”

    “不用认识,只有他会来我这里。总之,不准任何人进,明白了吗?”

    维卡连连点头:“明白,明白!”

    夏枫等着维卡搬石头上来,半天不见人,急匆匆跑下来,正好看见她跟老太太说完话离开。

    “维卡,她给你说什么了?”

    “她说不要我们的房租......”

    夏枫听完,疑惑道:“她没说她的子孙们去哪了?”维卡还没回话,夏枫又说:“看来只有咱们自己打听了。”

    维卡也认同,初始她就怀疑这家人有事情。

    幸亏夏枫前世并非只会闷头练武,她不但把灶砌好了,还按照以前的知识把之改良。火旺省柴排烟,三优产品。

    娜玛看见这怪模怪样的石灶,有些想笑,她哪里见过两个灶坑的。问道:“要准备两口锅?”

    “大铁锅放前面,找个陶罐放后面烧水,火就不浪费。”

    “对呀!”娜玛一拍大腿,“夏枫你好聪明,怎么想出来的?”

    “那什么,动动脑子就会了。”夏枫一点也不脸红。

    趁着白天温度高,维卡留在家里,用湿泥沙填补石灶里的缝隙。夏枫带着娜玛出去买锅和她需要的粮食。

    直奔昨天看好的目的地,其他东西都买齐了,粮食却找不到。夏枫昨天逛街时,明明看见有荞麦卖,怎么今天却找不到呢。女人的方向感向来不好,夏枫是个例外,她第一次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怀疑。抱着这个态度,带着娜玛又转了两个小时还扩大了搜索范围,终于在昨天进镇的路口上发现了荞麦。

    “不会吧,我真的记错了?”

    “我过来两次都找不到路,你已经很厉害了。”娜玛笑道。

    “不对,好像要运走啊。”夏枫忙拉着娜玛赶紧跑过去。

    那边已经装齐了五辆驴车,后面还空着三辆,看样子都是来拉荞麦的。

    “请问这些荞麦怎么卖?”夏枫朝搬运工大声问道。

    “请问这些荞麦还卖吗?”

    问了两个人,没一个搭理她。

    “他们应该是南边拉过来的奴隶,听不懂我们的语言。”娜玛猜测道。

    “怪不得皮肤黑得吓人,娜玛,你快帮我找找,老板在哪。”

    “谁找我?”又是一个浓胡子印度男人,而且还很胖。

    “老板您好,我们是来买荞麦的。”娜玛大着胆子搭了一句话。

    “不卖了,全被那位乌斯藏人收走啦。你们买荞麦干什么?难道你们要吃?”胖老板问道。意思是,你们一看就像“有钱人”怎么会吃这种东西。

    娜玛一被人盯着就变得拘谨,不自然地扯了扯帕丝塔漂亮的黄色莎丽,把脸淹在头纱里。

    真是穷讲究,荞麦营养很丰富的好么。“我们有其他用处。”夏枫解释道,还碰了碰娜玛,让她淡定一点。

    “这些是乌斯藏人拿去混上干草喂羊的,你们也喂羊?”胖老板好像很闲,叼着一根圆头烟杆,大腹便便地走过来。

    夏枫觉得他活像动画片里的巴依老爷,连头巾的花色都像,只是穿得太少,没有巴依老爷的富贵感。

    “请问能分一袋给我们吗,我们有其他用处。”夏枫且答且问。

    “巴依老爷”指指了门外站着的高个子男人,说道:“问他,已经卖给他了,我没有权利决定啦。”

    夏枫转头一看,差点摔倒,这......这服饰好熟悉呀!怎么突然想不起来了。

    “怕什么?他们虽然会吃牦牛肉,但他们不吃人的。”巴依老爷可能真的很闲,见两人不敢过去,还打趣她们。

    牦牛!哎呀,夏枫醍醐灌顶,茅塞顿开:这不是藏族人吗。可惜,她不懂藏语,不然可以用娜玛听不懂的语言,亲切友好地交流一下,打听大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