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 娱乐大亨传说 > 第四十八章 多情的邓丽珺

第四十八章 多情的邓丽珺

作者:美女明星收藏家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总裁爹地,妈咪9块9!暖婚33天

一秒记住【千千小说网 www.77xsw.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只见穿着一身女士骑马装的邓丽珺拉着一匹温顺的阿帕卢莎马,旁边是一个脸蛋长得非常胖,非常普通,手牵着一匹德国的汉诺威马的中年男人,二人亲密地用另一只手,手拉着手走过来。

    “来来来,丽君,我跟你介绍,这位是我们公司刚签约不久的同事梁锦灵,你叫他灵仔得了,别小看他啊,他的专辑唱片龙的传人,上一周刚刚在东南亚和台湾破了300万张唱片,现在比你和我都还红。”许贯杰一边介绍,一边叹息,可惜了自己不懂国语,眼看着这么大的市场溜走。

    “灵仔,这位是我们宝丽金唱片香港分公司签约的第一位女歌手邓丽珺小姐,邓丽珺两年前就加入了宝丽金唱片日本分公司,是日本当红的歌姬(歌手),在日本的名气不比翁小倩玉差。”许贯杰又把邓丽珺介绍给梁锦灵认识。

    “现在她过来香港这边来,是要录制唱片《岛国之情歌第一集——再见!我的爱人》。还有就是接受无线电视台的邀请,录制香港首档艺人专题电视节目《邓丽君电视特辑》。说起来我都有点妒忌了,你们一个个都比我红。”许贯杰开玩笑地说。

    看到美女,梁锦灵兴奋地伸出咸猪手跟一身女士骑马装的邓丽珺握了握,“你好,邓丽珺小姐,很高兴认识你,我非常喜欢听你的歌曲,对你可是仰慕已久了。你叫我灵仔可以了,我可以叫你君姐吗?”

    “你好,灵仔,过奖了,很多人都叫我丽君,你叫我丽君行了。”只见邓丽珺放开男友的手腕,跟梁锦灵握了握后,指着长得胖胖的,很开朗的一个中年男人,介绍给梁锦灵他们认识。“来来来,杰哥、灵仔我跟你们介绍,这位是我的男朋友林振发。”

    “你们好,哈哈很高兴认识你们。”热情的林振发自来熟地跟梁锦灵他们握手。

    梁锦灵紧紧地握着胖子林振发的手,想到自己心目中的女神被一个胖子给抱回家,梁锦灵就想狠狠地揍他一顿,好菜都给猪拱了。

    不过梁锦灵又想起了林振发是谁了,他就是后世活不了几年的那个短命鬼,邓丽珺的第二任男朋友。

    讲起来邓丽珺还真是个多情女人,在认识林振发之前,邓丽珺的第一任男朋友是邻家哥哥朱坚,朱坚祖上传袭下来的万贯家资,使得他的祖父、父亲成为当地两代德高望重的富豪。精明干练且又为人忠厚的朱坚承袭了祖业,又在中学毕业后担任了一家由其父任总经理的有限公司的副经理。事实上他是那家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

    朱坚刚刚过20岁以后,前来朱家登门求亲者络绎不绝。这其中自然也不乏品貌双全、门当户对的绝色少女。但是朱坚却—一拒绝,不肯接纳。他的父母对此也深感不解,直到1969年,他们才知道他们的儿子朱坚,早在两年前就心中有人了!而这个让朱坚每每寝食难安的意中人,就是与朱家近在咫尺的邓家女只有14岁的邓丽珺!

    当时只有14岁的邓丽珺自金陵女中休学,加盟台湾宇宙唱片公司;9月,邓丽珺推出第一张唱片《邓丽珺之歌—凤阳花鼓》,正式开始职业演唱生涯。

    朱坚格外喜欢小女孩邓丽珺唱的歌,虽然是儿歌(有点变、态)。他不仅喜欢那欢快动人的曲调,亦喜欢那些歌词。他似乎感到从邓丽珺圆润小口里吐出的词曲,完全是有意唱给热恋中的他来听的。

    每当他见到邓丽珺笑眯眯地望着他,心里就怦怦地狂跳:邓丽珺实在是太神秘,太美丽,也太温存可爱了。“我一见你就笑,你那翩翩风采太美妙。跟你在一起,永远没烦恼。”朱坚的一颗心追随着每日在歌坛上穿梭来去的邓丽珺,他觉得台湾经邓丽珺这么一唱,仿佛到处都是一张张绽开的笑脸!

    1969年对于只有16岁的邓丽珺来说是一个非常的年头。她在朱坚的数千万台币的支持下,不但拍成了电视剧《晶晶》,又接连推出了几张时髦的唱片,她的歌儿先在电台上播,后在电视上唱,很快,便一传十,十传百,众口皆唱,在台湾各个城市的大街小巷上都是邓丽君的歌声,就这样邓丽珺红了。

    朱坚的父母初听此事时难免暗暗吃惊。邓丽珺虽然生得天香国色,又能唱一口优美动人的流行歌曲,然而终究门户低下,如果让这对在当地颇有声望的父母来接纳邓丽珺为朱家儿媳,亦非一件易事。可是,朱家父母是一对深通情理的老人,当他们知道儿子对邓丽珺挚爱已深,两人感情深笃以后,他们非但不出来阻止,反而默许并积极促成朱坚和邓丽珺这对老夫少妻。

    邓丽珺深恋着朱坚,朱坚痴爱着邓丽珺。双方的父母对这桩好姻缘都很满意,并且都在积极地筹办着婚事。1970年的仲夏季节,经过三年多热恋的一对情人,终于得到了朱、邓双方家长的共同认可。在端午节那天的一次聚餐中,朱坚将一枚镶嵌着一方碧绿宝石的纯金戒指,亲自为邓丽珺戴在左手上,那一年邓丽珺才只有17岁。

    但是剧情进入狗血的肥皂剧,1971年喜欢骑马的邓丽珺在台北的马场认识了富家公子林振发,林振发是吉隆坡大东亚造纸有限公司董事长,业余骑师,是马来西亚万字票王林水成的侄儿。他一见到邓丽珺就惊为天人,对邓丽珺发起疯狂的追求,手把手地教邓丽珺骑马,骑着骑着,两人很快就骑在一匹马上了。

    林振发回到大马后,为了追求他决定不是一切代价也要追到她,他买通了丽风唱片总裁黄连振,把吉隆坡的五月花大酒楼买下送给黄连振,然后邀请邓丽珺去马来西亚吉隆坡,为五月花大酒楼新开张而演出。

    邓丽珺登台表演时,她发现连续三天前三排的观众脸孔,竟然没变过。原来是林振发很喜欢她,特地花钱包了前三排,邀请亲朋好友来听歌,邓丽珺唱45天,他就整整包了45天。还把槟城海边的一幢别墅送给邓丽珺住。

    从此以后林振发就经常邀请邓丽珺过大马开演唱会,无论邓丽珺去哪里举办的每一场演唱会,林振发都包下前三排座位,邀请亲友前来捧场。开完演唱会,二人就去骑马、打球,林振发还放下身段陪邓丽珺去吃,她喜欢吃的福建面、怡宝河粉和鸡脚。

    女人总是感性的,有一个男人为了自己可以做任何事情,是女人都会感动的,结果多情女郎邓丽珺很快沦陷给林振发这个富家公子的怀抱里去,邓丽珺认为跟林振发的感情才是真正的初恋,跟朱坚不是哥哥妹妹间感情而已。

    当邓丽珺准备跟未婚夫朱坚分手的时候,一个坏消息传来了,1972年朱坚从台北桃园国际机场乘坐的飞机在澎湖附近海域失事,死无全尸。

    因为朱坚的去世,愧疚的邓丽珺地跟林振发分手,转道去日本,跟日本的宝丽金唱片公司签约,专心地在日本发展歌唱事业,毕竟70年代台湾的经济才刚起飞,唱片市场连日本的五分之一都没有。

    但很快,抵不住爱情浪漫攻势的邓丽珺又被林振发这个富家子弟给攻陷了。这不,邓丽珺前脚刚到香港,林振发就跟在后面跑到马场,教邓丽珺骑马了。

    “你个短命种,死胖子竟然想跟老子抢女人,信不信我运用点真气,让你的心脏病提前发作啊”梁锦灵放开胖子林振发的双手后,暗自策划,怎么样才能够从胖子林振发手里把邓丽珺给抢过来呢。

    林振发放开梁锦灵的双手后,揉了揉有点痛的双手,看了看梁锦灵的脸色,觉得梁锦灵好像有点不友善的样子,他转过身搂着邓丽珺跟她相望一笑,接着说:“丽君,你的骑艺进步很多了,我们不如再跑多几圈。”

    “好啊,杰哥,灵仔,你们到那边坐一下,我们骑几圈就回来。”邓丽珺跟梁锦灵和许贯杰打声招呼说声不好意思后,就反身一跃骑马向草地奔去,身姿飞扬多彩,对邓丽珺来说,骑马就是第一爱好、乐趣。

    “你妹的,在我面前秀恩爱,祝你们死的快,屁屁,吐口水说过,忘了君姐是有哮喘的。”梁锦灵连忙吐了一口口水,一旁的许贯杰看到觉得怪异。

    梁锦灵跟许贯杰走到折叠帐篷下,坐下来一边点咖啡喝,一边看着邓丽珺跟林振发一人一匹马在马场上策马鹏飞,欢乐声连连。

    “呜呜呜,看着邓丽珺那骑马的姿势,怎么看都不像是处的了,怎么办,怎么办,可能还是个三手货呢,怪不得后来的城小龙不要她,要痴情女林风娇。算了,反正潘樱紫她们都是二手货了,三手货怕什么,照杀(收)。”梁锦灵暗自嘀咕。

    “灵仔,会骑马没有,走我们去租两匹马去跑一圈。”许贯杰看到梁锦灵羡慕地打量邓丽珺他们在骑马,就开口邀约,实际上他不知道梁锦灵是打邓丽珺的坏主意。

    “骑马,有了。”梁锦灵突然想起后世一张在网上非常火的马震视频,就是饭冰冰跟黎小明骑马打野战那段视频。

    “走,杰哥,我们去骑马。”梁锦灵站起来,伸手把许贯杰拉起来。

    在马童的带领下,许贯杰二人走到马槽上选马匹,梁锦灵看了看马槽里来自世界各地的名贵宝马,梁锦灵指着一匹阿克哈-塔克马(汗血宝马),对马童说:“伙计,我要租这匹马。”

    “对不起,先生,这匹是私人的,不对外出租。”马童一脸的鄙视,这是汗血宝马啊,世界上最名贵、最稀有的宝马,具有无穷的持久力和耐力,几千万一匹,是你这种乡巴佬租得起的吗?骑坏谁赔。

    我靠,不对外出租,又把它牵出来摆谱,还一副狗眼看人低的样子,你等着,等老子发财了,把这匹汗血宝马给买下来,让你一辈子帮我牵马,梁锦灵心里暗骂。

    不得已,梁锦灵只好对选了一匹最漂亮的阿拉伯马,许贯杰选了一匹西班牙的加洛韦杂、**,把马匹牵出马槽后,梁锦灵身手熟练地踩着马镫翻上去,扎起马步来。

    骑过马的人都知道,骑马不是坐在马鞍上,而是踩着马镫,扎马步,远离马鞍。除非是马匹慢走,可以坐在马鞍上,不然一旦马匹跑去了,马背上的颠簸,就海浪一样,一浪接一浪,可以把你的屁股给颠烂,把你的胃给颠翻。

    “架。”梁锦灵一甩马鞭,驾驶的漂亮的阿拉伯马,向马场上的邓丽珺跑去。

    (好多错别字想改啊,但章节被锁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