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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阿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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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噗”的一声,一支青羽钢箭将一只lv3的枫火狐钉在树干上,3级生物的强悍的生命力让它仍然尖叫挣扎着。王朝走了过去,挥刀斩断它的头,将青羽钢箭回收了,并利索的将枫火狐的皮毛整块刮了下来。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句话只能放在末日前。因为那个时候人类处于食物链的顶端。而现在,谁敢再提这句话谁就是头一号大蠢蛋。嘿,末世前那些宣扬这句话的大明星,现在估摸着要么在杀害,要么在被杀害吧。

    王朝所用的钢箭是以金眉海东青的羽毛做的“青羽钢箭”。82点的透气指数、轻盈但坚硬的质地,外加流线型的完美空气动力结构,让它赋予箭支更笔直的箭道和更快的飞射速度。一般的羽毛绝对支撑不了钢制箭。

    刮完了皮,王朝顺便就剔去了内脏,将肉丢进了矩阵魔方中,血也装起来。浪费任何可食用的血肉都是可耻的,更别说还是具有滋补效果的血肉。至此,十块枫火狐的皮就集齐了。王朝想了想,仍继续深入枫树谷。

    王朝准备猎杀一只lv4的枫火狐给秦倾城补身体。金眉海东青的肉补力量、速度、感知,却不补体质,而杀千刀蟒肉又不新鲜营养流失严重,而lv4的枫火狐却是对体质大有补益,最合适用来给秦倾丞补身体。

    异化怪有着极强的危机感知,尤其是狡猾的狐狸。3级以下的枫火狐遇到王朝和白萝卜直接就溜了。就连3级的都不会主动发动攻击。这倒是省了王朝的精神,一路走来除了猎取lv3的狐皮,更多的都是看风景。

    王朝甚至在确定没有危险之后,都拿出单反来拍照。单反自然是他从破烂摊子里收到。末世前好几万的康尼D9300机子(虚),他只花了4块钱就入手了。

    突然,王朝46点的感知捕捉到了一点动静。王朝立即举起左手的魔金盾牌,并将命运女神洞架在上面。魔金盾牌是从甫田医院的那头lv4的乌托邦怪身上拆下来的,拥有498点的强悍防御性能,机枪都能挨住。

    到了这里,王朝自然没有再骑白萝卜。他的骑术一般,还无法做到在马背上战斗。王朝盯着左前方的那棵树,树后面有一团黄色的光影,大约有牛犊子大小。

    是的,黄光,因为红光和周围的环境几乎没什么区别,“老花镜”就自动调解为黄光,真不是一般的智能,贴心。而更重要的是,这团黄光比王朝此前遇到的都要大,而且大了不止一倍。

    “三秒之射”准备!王朝蹑手蹑脚的向侧方移动,渐渐的就看到一条硕大的枫火狐的尾巴。王朝移动的非常轻,几乎不发出任何声音。而那只枫火狐似乎在做着什么,竟然没有发觉王朝。

    沙!突然王朝踩到一片被晒干的叶子,发出了轻微的碎裂声。那条晃动的狐狸尾巴立即僵硬不动。王朝瞬间跨了出去,锁定那只枫火狐就扣下扳机。

    呜嘤!那只硕大的枫火狐屁股都给25mm子弹打烂,炸出一个大缺口,惨叫着滚到地上。王朝立即冲了上去,将枪切换成“拔刀千人斩”。

    看到那只枫火狐的瞬间,王朝首先就注意到一双犹如红宝石一般的眼睛,立即就用金属盾牌挡住自己的眼睛,阻隔枫火狐的视线。那是它在发动致幻异能。

    lv4以上的枫火狐最厉害的攻击不是尖牙利爪,而是精神致幻。这种能力并不玄幻,简单来说就是通过释放一定波频的脑波,干扰大脑对外界环境的感知,使得人脑在主观上出现知觉障碍——诱发精神病!

    幸好这种致幻的异能需要通过眼睛凝视才能发动。大脑是很强大的,有精密的自我保护机制,只有眼睛因为是大脑直接感知外界的媒介,是大脑唯一的漏洞。因此只要在枫火狐发动凝视之前打断或者阻隔就一切OK!

    通过魔金盾牌下方看到那只狐狸的身体,王朝一阵狂刺,刀刀刺入它的身体,鲜血直飙。就算是lv4乃至等级更高的枫火狐,即便拥有了致幻亦能,仍然是血少皮脆,只要废掉它们的速度灵活,要杀它们并不难。

    此时这只枫火狐被打烂了屁股与后肢,仅靠前肢根本跑不起来。拔出刀,王朝发动盾击,砸在枫火狐的前爪上。锋利的爪子在魔金盾牌上撕出几道划痕。巨大的力量差点把王朝震退。

    王朝已经爆发了气压,周围的红枫树叶都给撕裂,掀飞。紧接着,王朝用力劈断枫火狐的前足,然后用自己的身体压住枫火狐的头,瞄准它脖子部位全力捅进去。一阵剧烈的挣扎嘶吼之后,枫火狐彻底不动了。

    王朝立即将它的尸体收入矩阵魔方中。这时王朝才发现居然还有一头体型更大一圈的枫火狐。只不过它已经被咬烂了脖子,身上的肉也被撕咬的凌乱,显然这是王朝杀死的那只枫火狐的杰作。

    不想可知,刚才那只枫火狐正在全心全意的享用大餐,却被王朝摸了上来,先被爆了屁股,又丢掉了性命,成了王朝的盘中餐。“倒是捡了个便宜,”王朝看着个头更大的枫火狐想道:“浪费可耻,一并收了!”

    狂蟒套装不沾血,即便之前被血液溅到也都流掉了,省了王朝清理的功夫。收了两具lv4的枫火狐尸体足够了,王朝不贪多,赶紧取出白萝卜撤出这块lv4级枫火狐活动的区域。

    等来到枫火谷的外围区域,确定周围没有危险之后,才将两头至少lv4的枫火狐取出来。枫火狐他只需要血肉,皮可以留下,内脏和头尾必然是不要的。

    王朝先料理了那头被自己杀掉的枫火狐。去头去尾去内脏,只留下刮下一张皮,还有躯干部位的肉。还有血,也用水桶盛装起来。狐血深红,隐隐泛着红光,这才是真正的精华。

    然而就王朝准备料理另一头体格更肥硕的枫火狐的时候,却发现它的肚子竟然动了。王朝心头一动,就小心的将它的肚子剖开,果不出所料,里面竟然有一只幼狐!

    这只幼狐已经彻底成长,看样子就快要诞生了。幼狐睁开了眼睛,第一眼就看到了王朝。枫火狐的眼睛和它的毛色一样红,不,甚至更红艳,纯净,宛如剔透无暇的红宝石,瑰丽动人。

    幼狐怕光,睁开眼睛又闭上,然后再打开。重复几次,终于适应了这个世界的光。它瞪着眼睛,看着王朝。王朝能够在它的红宝石般的眼珠中看到自己的倒影,清晰如照镜,然后他抓起手中的刀。

    可是王朝一连好几下,都没能将手中的刀斩下去。幼狐大概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它就是睁着眼睛,安静的看着王朝,偶尔一眨一眨。王朝叹息一声:“行吧,你赢了,你的天赋全点在卖萌上面了。”

    杀一个连出生都没有的幼仔,实在没劲。王朝将脐带割断,把它放到枫叶地毯上,“小崽子,你该谢天谢地遇到了我。自己逃命去吧。”

    于是王朝继续料理已经的母狐。虽然它被另一只狐狸撕咬过,但是它的体型肥硕,可食用的肉还有不少。可惜的是它的血已经流干了。

    幼狐并没有跑,而是努力尝试着站立。等王朝将母狐的尸体处理好,崽狐已经能够颤颤巍巍,跌跌摆摆的走路。好嘛,它居然蹭到了王朝的脚边,睁大一双红宝石眼睛看着王朝。

    王朝将它搬开,“小崽子,我不杀你你还往我身上凑,嫌命长吗?去去去!”然后翻身上马。没走几步,就听到那幼狐却呜呜嘤嘤的叫了起来。

    王朝下意识的回头,就看到小崽狐一摇一跌的朝他走来,大眼睛仰瞪着王朝。在“老花镜”中,幼狐身上呈现的却是从未有过的粉红色。粉红色?这代表什么?

    王朝突然想当一个词:印随!据说有些初生动物会将它看到的第一眼的移动物体当做是自己的母亲,并跟随着它/他。王朝心想:“我去,这狐崽子把我当它的老妈了?”

    王朝跳下马,走了好几个方向,果然他到哪小狐崽就跟到哪。王朝心里有些别扭。莫名其妙的被小狐崽当成了至亲,跟随他,依赖他,这叫什么事?“要不干脆杀了它一了百了?”

    王朝这样想着,却就蹲下身子,看着幼狐红宝石般的眼睛,它的眼睛仿佛有着某种魔力——或者这应该叫“萌力”,看着这双眼睛,王朝实在是不忍心下手。就这样,幼狐又蹭到了王朝的脚边。

    “你还真赖上我了是吧?”王朝嘀咕一声,叉起幼狐,轻的没有一点重量,“行吧,行吧!养个狐狸也不错,到时候给我的娃当宠物。”

    王朝换了个地方,避开血腥味,取出野炊炉子烧了一锅温水,把幼狐丢进去煮——呃,洗了一遍。接着又温了一小锅纯牛奶。幼狐显然是饿坏了,尝了尝牛奶的味道之后就一头扎了进去,还给呛到了。

    等小狐崽吃饱了,王朝把东西都收拾好,拖着它就翻上马背,把幼狐托在臂弯处,“对了,该给你起个名字。看你红彤彤的,就叫你阿狸吧。”

    没走多远,王朝就听到一阵发动机的轰鸣声,“这么快就找上来了?还正TM心急啊。”然后王朝调转码头,朝另一个方向奔去。出谷的路又不止一条。只不过谷口是唯一一条可以通车的路。他又不开车,哪都去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