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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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刻,江馨似乎豁出去了。

    因为她相信,这次的相遇,绝对是老天爷的安排的缘分,她必须要把握住,因为她不允许自己,她心里其实有很多问题想要问陈扬,而这些问题憋在她心里头已经太长时间了。可笑的是,时间越长,她却越难忘记。

    比如说,她很想问问陈扬,为什么当年在学校里,自己这么优秀的一个女孩子,长得也不差,还很聪明伶俐的,班上,哦不,全校那么多男生都喜欢自己,偏偏他为什么总是对自己不冷不热的?他每天就是就是喜欢去图书馆看书,难道图书馆里头的书比自己这个大美女还好看么?

    又比如,她很想知道,陈扬怎么可以对自己对他所做的那么明显的暗示,做到四年如一日的不闻不问呢?自己明明每天都有第一个到大教室里头等他,可他却总是在签到本上签完名就躲到最后一排去了,甚至连个招呼都不跟自己打,即使自己主动跟他打了招呼,他也就是嗯一声就远远的躲开了,难道他就不可以多说两句话吗?还有,他为什么就不能像其他男生那样,总是还没上课就想方设法的挤到自己附近的位置上呢?难道自己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总而言之,校花同学心里足足有十万个为什么要问,才让她在得知陈扬要走后,有点方寸大乱起来。

    当然,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情憋在她心里头已经很久很久了,那是在她刚上大一时,就是新生报到的第一天,她记得那天她父母亲因为一单生意,不得不临时飞去了英国,而只是安排了家里的管家陪她去学校报名,当时她还在叛逆期,一时间大小姐脾气发作,就甩掉了管家,一个人跑到了学校,躲在学校附近的小公园里的一座假山背后哭了一场,结果很恶俗的,一不小心她就碰上想要劫财劫色的坏人了。

    当然,坏人总是没有好下场的,正当她正感到极端无助惊慌失措时,假山后面再次走过来了两人,两人边走边吵着架,好像还是一对姐弟,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那个长得很清秀的弟弟走过来后,二话不说就气冲冲的扇了那个坏蛋两个耳光,又骂了两句后,坏人就灰溜溜的跑了,而好人也同样,半个字都没留下,拍拍屁股就闪人了,只可惜当时她吓坏了,一直就蹲在地上哭,等人都走光后,才想起来自己还没跟别人道谢呢。

    不过后来她才知道,原来自己这么幸运,竟然跟这个见义勇为的年青人是同一个系的大一新生。

    可就在她以为自己将会凭借美貌和智慧收获一段美丽的爱情时,后面的事情却完全脱离了她预想的轨道,跟若干年后发生在神州某地的动车事故一样,气死人了

    呃,这个情况嘛,的确是很狗血,但那天的实际情况就是如此。

    而当得知自己跟那个见义勇为的清秀男生是一个系的同学后,她就一直默默的等着,等着,虽然她看得出来,这个清秀男生家里条件应该挺一般的,但只要自己喜欢就好了。可就在她以为陈扬也会像其他正常男生那样,对她发动猛烈的追求攻势,可是,让她失望的是,这一天却迟迟没有到来。

    是的,哪怕她一直都很努力的表现自己,几乎是把从小所学到的琴棋书画各种绝活,十八般武艺都拿出来了,在各种各样的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可还是没有哪怕一样是能让这个男人动心的。

    她失望了,但她还是没有放弃,终于,到了大四下学期,当她从两班共同的那位谭辅导员口中得知陈扬已经离校去单位实习了之后,她一下子慌了,并且当即做出决定,不再守株待兔了,因为家里的情况也不允许她继续再等下去了,她必须要给自己四年的苦等一个说法,不管结果如何,她都要亲自问问陈扬,他究竟喜欢自己么?如果他的回答是“喜欢”,那么自己会义无反顾的留下来跟他好好交往,而不是听从家里的安排,去到遥远的英国继续自己的学业;而如果他的回答是“不”,那么自己也可以彻底死心去英国深造了。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开动了她那高达150的智商,设计了一个很简单同时很有效直接的方案。

    首先,她花了大半个月时间,给陈扬写了一本书。

    是的,她不是写信,而是写了一本三十多万字的书。或者说是一本日记更好,因为这本书实际上就是从她平时每天的日记里头整理出来的。

    而更令人动容的是,这本书不是用电脑打印出来的,而是她用自己苦练了十几个寒暑,在书法比赛中得过一等奖的楷体小篆,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手抄本。

    事实上当这本书整理出来之后,连她自己都被吓了一大跳,怎么关于陈扬的内容竟然有这么多。

    最后,当她自己都被自己写的内容感动到之后,就很郑重的在此千古字数最多的情书的扉页上,工工整整的写下了一段话——陈扬,七月二十号早上十点半,我在四年前第一次见到你的那个小公园里等你,就在那座假山后面,嘻嘻,别问我是哪个公园,你看完了这本书之后就知道了的。

    可是,你会来吗?哎呀,好担心你会不来哦

    嗯,我想,你一定会来的。

    我现在就已经好想你了哦,呵呵

    书写好之后,她就用精美的彩纸把书包装了起来,正面用钢笔字清清楚楚的写着几个大字——陈扬同学亲启。接下来,搞定之后,她就赶紧联系了一个经管一班的一个跟自己玩得比较要好的女生,因为平时都在一块上课,是以两个班的学生都混得挺熟的,该名女生是大家口中的男人婆,跟一些男生混得很熟,因为女孩子嘛,心里多少还是有些羞涩,而且,她所有的心里话都已经写在那本书里面了,也实在没必要也不好意思当面跟陈扬讲,再说了,陈扬当时已经离校了,她不明不白的总不好意思亲自去一趟江南省送书吧?于是,她就叫那个男人婆帮忙把陈扬最好的朋友纽葫芦给找来了。

    通过她平时点点滴滴的观察,她发现陈扬平时基本不怎么说话,也就是在跟纽葫芦等几个舍友在一起时脸上才偶尔露出些笑容,而纽葫芦更是除了不泡妞之外,整天有事没事就跟陈扬泡在一起的死党,把这个鸿雁传书的艰巨任务交给他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她想得其实算是挺周到的了,但她千算万算,却最终棋差一着,她万万没想到,当她把书交给纽葫芦后,这家伙压根就没把这当回事,口头上答应得好好的,甚至还趁机敲诈了她一顿中餐,回头却是直接忘了个一干二净。

    唉,真是成也萧何败萧何啊!

    当然,也怪她当时没有把话说得太明白,只是说这本书是早先从陈扬那里借的,现在快毕业了,就想还给他。

    其实如果当时她不是这样说,而是直接摊牌说自己喜欢你纽葫芦的哥们,这本就是自己写给陈扬的情书,你立刻帮我转交给他。如果她这么简单明了的说了,那想必事情就好办得多了。以纽葫芦是她的粉丝的身份,想来肯定是第一时间就把书送到陈扬手里,而不是没当回事,给忘了。

    但大错早八百年前就已经铸成,现在再后悔也晚了。

    而且实际上,她就算到了今天,都还以为当年纽葫芦已经众人所托的帮她把书送到了陈扬手里。

    而当年她把书交到纽葫芦手里之后,就开始一门心思的盼望着约定时间的到来了。但结果很显然,陈扬根本就不可能会来赴约。

    她记得很清楚,七月二十号那天,她从早上八点开始,一直等到晚上十二点,从满怀期盼,到焦急,再到伤心失望,最后直等到过了十二点,她才黯然离开了公园,而离开小公园时,她记得自己的眼睛已经哭肿了。

    当然,她并不傻,事实上她也有过怀疑,而她回到宿舍后的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纽葫芦算账,可结果却是,她被人告知,这家伙最近刚刚失恋,每天喝得不省人事,基本上都不在学校出没了。

    找不到中间人,她仍然不死心,干脆跟学校请了几天假,打听了一下陈扬的工作单位后,直接飞到了江南省,去到那个偏僻的小县城里,到那个小小文化局的门卫室一打听,结果却是查无此人。

    这下子,她终于死心了,她还以为陈扬是有心躲着她呢,不然,怎么可能查无此人呢?

    只是,往事已矣,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每每回想起来,她也不过是为当初的幼稚和无知感到好笑而已,最多再稍微有点淡淡的失落罢了。

    而她现在也算是事业有所小成,研究生一毕业之后,没有依靠父母的余荫,就自己经营了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

    但她万万没想到,今天会重遇当年那个让她傻了足足四年的男人,这让她如何能不失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