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 blood纯血迷情 > 第13章 不怕死怕痛

第13章 不怕死怕痛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盛唐风华逆鳞银狐续南明

一秒记住【千千小说网 www.77xsw.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今天,也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私人诊所的门口挂着“开业中”的牌子,罗莲特趴在沙发上一边等待病人上门,一边啃着晦涩的医学书籍。手边的茶几上,摆着他最喜欢的鲜橙汁和曲奇饼,如果不是某个人的影子总是在附近晃来晃去,这样的生活简直是完美无缺。

    就在诊所的隔壁,有一栋黑漆漆的空屋——哦,应该说曾经是空屋。

    这栋空屋一年多之前被一群吸血鬼占据过,现在则是被打败了那群吸血鬼的那只吸血鬼占据了。简单的说,就是被绯夜占据了。

    他,就是空屋如今的新主人。

    屋子的二楼是书房,窗户正对着罗莲特家的客厅。绯夜现在每天最喜欢干的事,就是站在窗户面前监视罗莲特,看他有没有企图“逃跑”、“寻死”或者干一些其他的蠢事。

    依仗着吸血鬼过人的体格和精力,他可以连续监视四十八个小时也没问题。

    而如果罗莲特胆敢跑到他看不见的地方去偷偷摸摸干什么,通常几分钟之后绯夜就会破门而入,大发雷霆,然后让他选择是想挨揍还是想被吸血。

    罗莲特在想,是不是他之前的行事作风实在太过分,结果把绯夜变态的一面激发出来了。害得他这一年过着被百般蹂躏的生活,眼泪都快哭干了。

    一年前的那天,他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特林梵丹诊所卧室的床上。

    幸好,这次没有失忆,他知道自己昏迷之前在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

    凭他这种挺尸状态,当然不可能自行瞬间移动,一定是“有人”把他送回来的。为了逃避那个“有人”,他从厨房抱了几罐橙汁做食物之后就仓皇逃跑,想不到还没跑出第一个街区就被绯夜追上,像抓小鸡似的揪住后领,拖回了诊所里。

    噩梦从此开始,绯夜把他绑起来吊在房梁上,一顿狠揍。

    揍完后,他举起两根手指,冲着罗莲特森冷一笑:“警告你,第一,今后不要再想寻死;第二,也别想从我眼皮底下逃走。否则,我会让你像今天这样,好好的爽个够!”

    罗莲特一开始的确是有斗志的,小小一个年轻吸血鬼怎么可能压得到他!

    而斗志燃烧的结果就是,他一百三十二次逃跑,一百三十二次失败。付出的代价则是被绯夜吸血八十次,挨揍五十二次。

    从长远的目光看来,这个记录还会继续递增。

    不过,罗莲特的确有点对绯夜产生恐惧了。

    他不怕死,但是……他怕痛啊!

    被吸血很痛,挨揍就更痛了,真心受不了!绯夜这个小混蛋,他、他绝不会承认自己被这小子戳中了死穴,他才不会对一个吸血鬼认输!

    翻过一页书,罗莲特顺便在沙发上换了个姿势,放松一下因为躺久而僵硬的腰部。

    眼前还在微微晕眩,昨晚才被吸过血的身体还很虚弱。绯夜如今吸血的分量很精准,每次都能恰好吸食四百毫升,不多不少,这不会影响到罗莲特的健康,但可以让他全身发软的在家里躺上三天。

    三天之后,新一轮猫捉老鼠的戏码大概又会开始。

    顺说一句,挨揍和吸血造成的伤害差不多,绯夜对自己的攻击力掌握得也不错。

    目光下意识的向上漂移,罗莲特看了一眼隔壁屋子二楼的书房窗户,刚好与绯夜的视线撞在一起。绯夜还是如同往常一样坚定不移的监视着他,让他连忙举起双手做投降状,证明自己并没有寻死或者逃跑的意图。

    但是……这样的生活,到底要持续到哪一天啊?

    血雾事件之后,Blood事务部好像把他们俩遗忘了,放了他们长假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联络。休假是很不错啦,但是没有工作就……就等于没有钱!

    之前五年的独居生活里,罗莲特已经把自己的存款都花在血液研究上了。虽然成功把自己的血变成了纯血,但这种东西又不能拿到市场上去卖,完全无法产生经济效果。

    正当他手头捉襟见肘的时候,绯夜闯入了他的生活中。

    寻找圣殿的任务由此开始,并且以罗莲特献出50%的纯血化为血雾构建成圣殿而结束。Blood事务部为罗莲特输入了普通血液拯救他的生命,而奇怪的是,在他处于昏迷状态进行身体自我修复的过程中,这些普通血液居然发生了纯血变异。

    更奇怪的是,原本吸食过纯血的绯夜虽然也发生了纯血变异,但变异过程却在中途突然停止并且逆转,在几周之内就恢复成了普通的血族血液。

    之后,就算他再次吸食罗莲特的纯血,也不会发生变异,仅仅能使身体的力量在短时间内倍增。在非战斗状态中,这种效果意义不大,权当是吃饱了力气比较足而已。

    罗莲特,成为了世界上唯一拥有纯血的生物。

    对吸血鬼来说,他,非常好吃。

    所以,他有时怀疑绯夜是不是把自己当成储备粮了,因此才会不允许他逃走或者寻死。

    “……你说,我们下次去哪里打劫呢?”

    正当罗莲特神游天外的时候,冷冰冰的嗓音在耳边响起。他吓得差点大叫起来,一转头发现绯夜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门口。

    “进来要打声招呼!”罗莲特抱怨。

    “是你自己跟我对视了一会儿就走神了,我来看看你哪里不对。”绯夜淡定的解释。

    “我哪里都很对,身体健康,头脑灵敏,没有失忆!”罗莲特惨叫。

    一年前,当他在研究所的旧址回想起自己当初远走高飞的真相的时候,“造梦者”索涅欧施加在他身上的幻术就自然失效了。他现在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和才能,不过,因为本身性格就是迷迷糊糊的,更早之前的往事和生活上的小细节他还是记不起来,也没兴趣回忆。

    绯夜看着他,挑了挑眉:“你说自己一切正常是吗?那我就来检查一下。”

    罗莲特抓起抱枕挡在脸上:“禁止殴打和吸血!”

    “别紧张,我提问而已。问你,Blood事务部的全称是什么?”

    “别玩弄我好吗!……血族与人类纷争事务调停部!”

    “那我在事务部里的代号是什么?”

    “……脱缰的野马?”罗莲特翻了翻白眼。

    “你有胆子敢再说一遍!”绯夜的额头上爆出青筋,罗莲特连忙抱头求饶:“好啦好啦,是‘喋血骑士’!”

    “……这还差不多,那你自己的代号呢?”

    “变种人类,科学怪胎,血族解剖狂,会走路的生化武器……诸如此类的吧。”罗莲特搔搔脸。

    绯夜的头上冒出了黑线,这些都是以前事务部的同僚给罗莲特起的外号。在遇到绯夜之前,罗莲特是一个被描绘成恶鬼的科学狂人,他所到之处,半径一百米之内的人都会逃得一干二净。

    但是听他的语气,他好像对这种事情很自豪……

    还是不要去揣测这个怪胎的心思比较好。

    绯夜在心里默默扶额。

    “算了,还是继续来谈论打劫的问题吧,”他叹息,“我们昨晚抢来的东西,有一部分是珠宝首饰。我对特林梵丹不熟悉,找不到合适的地方销赃,你说怎么办比较好?”

    “我可以制造一套炼金设备,然后把首饰肢解……”

    “不要用‘肢解’这么奇怪的词语!”

    “好吧,是拆分,”罗莲特耸肩,“把首饰上的钻石珍珠之类的东西拆下来,黄金部分则融化成金条。首饰被毁容的面目全非的话,就比较容易销赃了。”

    说罢,他忧伤的眺望着窗外:“但是,我们好歹也隶属于赤色议会。为什么身为国家级官方机构的工作人员,非要讨论’打劫销赃’这么丢脸的事?”

    “还不都是因为你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绯夜大怒,差点一脚踹翻茶几。

    “但是,你不觉得好奇吗?”罗莲特连忙躲到沙发后面,避免自己被绯夜的怒火波及,“我的身体能够把普通血液变异成纯血,你却只能把纯血当成强身健体的食物。我们同样是生物,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

    “大概因为你是怪胎吧。”绯夜白了他一眼。

    “你怎么可以下这种毫无科学根据的结论呢,”罗莲特摇头,“这就是科学家和莽夫的差别了。”

    “你说谁是莽夫?”

    “哦,用错词语了真抱歉!应该是……勇夫?匹夫?鳏夫?……好像都不对!”

    “罗、莲、特!——”

    “啊哈哈哈哈哈,不跟你开玩笑了,我要去工作了,看来今天也不会有病人上门问诊,”罗莲特一边大笑一边准备开溜,还不忘记回头提醒一句,“对了,五个小时以后记得来喂我吃饭,我的手到时候会没空。”

    “你饿死在实验室里算了。”绯夜咬牙。

    罗莲特没在意他的诅咒,他知道绯夜肯定会准时乖乖的捧着饭碗过来。因为虽然不放在嘴上说,绯夜的确也对纯血在两人身上的不同反应感到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