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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章 熊和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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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更)

    ……

    富兰克林大师见戈伟没有追问,心里松了口气。他没说的是,他的学生桑德兰任职的是歌利亚宫廷首席法师,和宫廷法师完全是两种概念。之所以隐瞒这个细节,一来不想给自己学生惹麻烦,二来这一路上即便戈伟不交代,他也隐隐才出他们这次要做的事恐怕就与歌利亚公国有关。倒是恐怕还要牵连他那位杰出弟子。?

    不消片刻,窗口里老约翰就哆哆嗦嗦将办好的文书恭恭敬敬递了出来。看向戈伟的目光也变得十分敬畏。

    富兰克林面对戈伟表现的谨慎态度,老约翰都看在眼里。他虽没见过桑德兰*师真容,不知道这位用兜帽刻意遮住容貌的老者是不是桑德兰法师,可文书上的魔法印记却做不得假。

    魔法师的高傲,是向来对贵族王族不加颜色的,更不要说是八级这样的强大魔法师。能让堂堂八级大魔法师如此小心对待的人物,又将是何等尊崇身份?

    老约翰不敢想,也想不出来。

    心里不由感慨,自己那么多年佣兵生涯算是白活了,今儿个目睹一位如此人物,真是长见识了。

    不理会窗口内老约翰既敬畏,又崇拜的目光,戈伟淡淡道句“谢了”,便转身带着众人离开佣兵大厅。

    走出佣兵公会,戈伟先派法兰第先去马匹店打前站。一路上蓝鳍都跟他同骑一匹,蓝鳍倒是不介意,自己也乐见其成,倒是愤怒不太愿意。蓝鳍身上强大的生命力。让梦魇战马愤怒感到了不安,不断向戈伟传来意念。于是戈伟打算给蓝鳍买匹马,二人分骑倒也方便些。

    来到马匹店,法兰第已经引着马店老板恭候戈伟大驾了。

    “老板,这马怎么卖?”戈伟很快从一排排神骏的马匹当中。相中了一批枣红色的马。这是匹一看就知道血统纯良的好马,光亮的身上没有一根杂毛。让戈伟不禁响起了吕布的坐骑。

    一身马夫打扮的马店老板伸出了五根手指,末了又伸出另一手的小拇指。“5金50银。”

    不用戈伟使眼色,法兰第早已麻利的掏钱付账。戈伟暗自点头,这货越来越识趣了。

    在枣红马悲哀的眼神中,戈伟颁布了它的新名字。

    “以后你就叫赤兔了!”戈伟满意地拍拍马背。

    “咦。这就是给我的?这匹马跟兔子有什么关系?”蓝鳍对这个莫名其妙的名字感到不解。

    “嗯,就是说这匹马跑的像兔子一样快!它的毛是红色的,所以叫做赤兔!”戈伟随口忽悠道:“要是它的毛是纯白色的,就叫玉兔,你看像那匹就是纯白的。要是毛色是黑色的。就得叫非洲兔。”

    “那要是杂毛的马呢?”蓝鳍问。

    “杂毛的叫私生兔。”戈伟想了想说。

    “那如果没长毛呢?”蓝鳍咯咯笑了起来,葱嫩小手一指旁边圈栏内的几匹劣马,那几匹劣马好似生病了样,身上秃一块浅一块。活像亡灵僵尸马。

    戈伟看了眼那几匹,又看看愤怒,不长毛?那得叫流氓兔了,戈伟心说。身旁愤怒幽怨的打了个响鼻。

    “给你讲个笑话。”戈伟推着蓝鳍屁股把她扶上马,顺便暗爽一把。让蓝鳍攥着缰绳。戈伟牵着愤怒在下面开路,戈伟边走边说:

    一只狗熊在树林里大便,过来一只兔子,他问兔子:“掉毛吗?”兔子想了想说“不掉毛!”狗熊抽了口烟又问:“掉毛吗?”兔子看了眼狗熊说:“不掉毛!”狗熊用怀疑的眼光看了一眼兔子,又问:“真的不掉毛?”兔子不耐烦的吼到:“不掉毛就是不掉毛!!!”话音未落,狗熊一把抓起兔子说。“抱歉,忘带纸了。”

    “呵呵呵……”蓝鳍笑得马上前仰后合,明媚的笑声传遍这条街。

    一刻钟后,一行人来到下榻旅店,劳累一天一夜赶路,今晚先在城里休息一夜。旅店是法兰第提前打了前站的,选了特拉维斯堡城中最高档的旅店。

    戈伟抬起头看了眼店门上方字迹。只见刻着店名:屠熊旅店。

    一进门,一股热浪迎面扑来。店内所有人停住交谈,目光齐齐投向门口戈伟一行人。

    戈伟脚步不停。径直走入,其他人跟在后面。戈伟一眼就看到门口挂着一颗硕大的熊头标本,然后就见店员热情招待过来:“几位贵客,欢迎!客房已备好,请随我来。”

    戈伟随意抬了抬手示意,蓝鳍,法兰第,阿瑞斯,富兰克林,麦,还有两名同样装扮了的高阶法师,便跟在戈伟后面上楼去了。一楼酒馆重新喧闹起来。

    入夜。

    黑暗中,一只沾满淤泥的手从地洞里伸出来,向外不断摸索着,洞口旁那座平整的石台表面被抹上了几道泥印。摸索到石台边缘的时候,那只手用力向前抓了一下,结果碰倒了放在石台上的一盏破旧的油灯。于是地洞里传来了一声郁闷的咒骂。

    “真该死!看我不收拾你!”

    一颗同样沾满淤泥的脑袋从洞口露出来,脑袋上还歪系着一顶肮脏破旧的海盗头巾。

    一个年轻人麻利地从里面爬了上来。

    接连打了三个喷嚏,年轻人才揉揉鼻子,弯腰拣起地上的油灯,举在眼前对它说道:“老伙计,天再冷你也不能罢工呀,咱们的伙食费可全在里头呢!你猜我发现了什么?”年轻人举起另一只手里的东西,苦着脸,“一枚发霉的铜币……”

    真是倒霉透了!年轻人郁闷的想着。

    最近几天,连挖了三个大户人家的坟墓,却最多一次只找到一个价值两枚金币的酒盏,还比不上平民的呢!实在让他这个盗墓专家大失所望!

    这不能说明有人跟他抢饭碗,或者有人故意捣乱。只能证明那些所谓的大贵族,一个个都是些吝啬鬼,守财奴!连自己老爹死了都不肯多花点钱陪葬!

    不过听说最近到处都有一支掘墓团伙出没,声势还不小,八成好东西都让他们卷去了。

    这直接导致了他——欧文大少爷,已连续一星期没酒喝了!

    欧文掏出口袋里的火绒,试图将油灯点亮。点了半天却一点反应也没有。

    借着从云层里透下来的稀疏的月光,欧文才发现,原来油灯里的油都洒光了。

    “哎,好吧好吧,我肚子也饿了!老伙计,咱们去吃点东西,让这该死的粪坑见鬼去吧!”

    欧文提起油灯,拎起靠在墓碑旁的旧铁铲抗在肩上。

    刚走一步,欧文猛地停了下来!

    他在静静地聆听。

    因为他刚刚发现,四周不知什么时候变得特别安静了,静得异常!

    这座墓园是建立在山上的。现在又是夏季。山上特有的一些会叫的昆虫,此时却没有一点动静!

    直觉告诉欧文,有什么东西要来了。

    “见鬼,不会这么倒霉碰上巫妖吧...难道是骨龙?!”欧文胡思乱想,同时毫不犹豫地跳进了刚才那个坑。这个坑本是个墓穴,但已经被欧文破坏得差不多了。躲在这里,应该比较安全些。

    仿佛是响应欧文的想法似的,忽然间,狂风大作!

    风急速穿过林立的墓碑,发出“呜呜”的呼啸声。

    欧文小心翼翼探出半边脑袋往外看。

    只见一黑一蓝两个光球追逐着从远处的天边急速飞了过来,落在了墓园地面上。

    仔细一看,居然是两个人!

    两个魔法师!

    一个黑袍,一个蓝袍。黑袍法师的是一位老者,老得看不出年纪。蓝袍法师的是个中年人,正面对着黑袍老者。欧文从他的眼中能看出浓重的杀气。

    “阿玛甘,你再逃也无济于事。你今晚必定死在我手上!我会将你的灵魂交给教廷,来换取教皇赐予歌利亚公国的好处!”蓝袍中年人开口说,语气里满是自信和傲慢。

    “呵呵,拉塞尔,你真的这么有自信?”被称作阿玛甘的黑袍老者嗓音沙哑,语气缓慢而沉重。

    听见阿玛甘的质问,拉塞尔轻狂一笑。

    “连你自己都认输了,难道还需要我说什么吗?”

    “哈,你说我自己认输了?何以见得?”阿玛甘似乎很有兴趣地问。

    “如果你没有认输,那为什么不再逃了呢?”拉塞尔觉得自己很聪明,“毫无疑问,你是由于魔力不足以再支撑悬浮术飞行,所以打算放弃了!”

    如果不是怕有损形象,阿玛甘都要出眼泪了。眼前这个水系小法师还真是天真啊!

    “那好吧,如果你执意这么认为,那我无话可说。”阿玛甘决定送他一程:“拉塞尔,你看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这里不就是荒山么?”拉塞尔笑答道。不过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他意识到了什么。

    的确像拉塞尔所说,这里就是一座荒山。不过,这座荒山还有个名字,叫做特拉维夫山脉。

    特拉维夫山脉自古就是一座墓场!听说这里还埋藏着一座未知的地下城,当中不知有多少亡灵出没。

    此刻这座山头也不知埋葬了多少尸体。久而久之,周围已是一片片充满死亡气息的腐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