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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是非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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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一直没有动弹的年轻男子,出手将中年大汉甩开,紧接着一个箭步窜了出去。其速度之快,简直让人不可置信,犹如一阵风刮过。

    逃窜贼子见后方有人追来,而且速度极快,顿时也慌了神,匆忙之下竟失足落入茶铺北面的水潭里。

    年轻男子唯恐贼子逃遁,未有丝毫犹豫就纵身跳入水中。

    待众人向这里围观之时,年轻男子已经拎着贼人上了岸。

    将狼狈的贼人扔在地上,随即揪着衣襟冷声道:“快把偷得钱交出来!”

    这时一瘸一拐地老妪赶了过来,带着哭腔骂道:“你这挨千刀的,快把钱袋还给老身!老身的孙女还等着这钱抓药救命,你……你快还给我……”

    “快将钱袋还给这位老人家!”年轻男子,扬起拳头就要殴打贼人。

    贼人惊恐的哀求道:“好汉饶命!那钱袋掉进水里了……”

    “啊!你还我孙女命来!”

    老妪一听钱袋掉进水中,顿时痛哭流涕一脸绝望。这里的水潭很深,要想在水底寻找钱袋又谈何容易。

    “砰!”

    当老妪抬起头时,一旁的年轻男子早已跳进了水中,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叶宇由秋兰推着也来到了这里,他看着泥浆翻滚的潭水,心道这个年轻人倒很有善心。

    年轻男子两次从水里探出脑袋,但却没有找到遗失的钱袋。但他没有放弃,又一次扎进了潭水中。

    这一次扎进水中的时间要比前两次长,就在众人寻思会不会出人命时,一只满是泥泞的大手露出了水面。

    更让人高兴的是,泥泞的手中赫然握着一个钱袋。

    “老人家,这是您的钱袋,收好了!”年轻男子游到岸边,气喘吁吁地将钱袋交给了老妪。

    老妪感激涕零的准备要下跪致谢,却被年轻男子双手托起:“老人家使不得!”

    “真是谢谢你了!”老妪千恩万谢,说着就要打开钱袋酬谢年轻男子。

    “不用了!老人家快拿着钱去请大夫吧!”年轻男子极力推攘,不愿接受酬谢。

    老妪想到自己的孙女还急待她去抓药请大夫,于是不再耽误时间,在向恩人诚信致谢后,便急匆匆离去。

    围观的众人因为老妪的离去渐渐散开,待岸边众人尽数散去。

    唯独叶宇没有离开,他平静地看着浑身湿透的年轻男子,继而开口问道:“在下可否问你两个个问题?”

    正欲转身离去的男子,侧过脸看了叶宇一眼,拱手沉声道:“请问!”

    “你连包子都买不起,方才那老人家给你酬金,为何你不收下?”

    年轻男子却平静道:“出手相助不过是小事而已,那老人的钱,是救治孙女的救命钱,在下又岂能接受酬金?况且,若在下收下酬谢钱财,那在下的仗义之举,岂不是成了低贱的买卖?”

    叶宇点了点头,眼中充满赞赏之色,随后又接着问:“方才包子铺外,你本有一身好武功,即便那包子铺的老板,也不是你的对手,你所幸抢了包子以解腹中饥饿,岂不比哀求他人来的痛快?”

    年轻男子闻听此言,顿时怒目而视道:“在下不是盗贼!一身武艺也不是为了欺压百姓!”

    “好!好一个是非分明的汉子!叶某佩服!就为你这两个答案,叶某觉得可值千金!不知阁下尊姓大名!”

    “额……在下郭啸天!”

    郭啸天?叶宇思忖这名字听起来为何这么耳熟?但冥思苦想却一时想不起来。

    “在下叶宇,既是相逢便是缘分,今日由在下做东,包子铺里的包子,你能吃多少就吃多少,不知你意下如何?”

    “当真?”郭啸天满脸的疑惑,他不明白眼前的这位少年,为何对他如此殷勤。

    叶宇看得出郭啸天的疑惑,于是肯定道:“当真!”

    “多谢了!请!”

    ……

    待叶宇陪同郭啸天来到包子铺,郭啸天的狼吞虎咽险些吓坏了秋兰。

    不过这可乐坏了包子铺的老板,因为郭啸天半个时辰就吃了五十多个大包子。

    叶宇看着郭啸天那副意犹未尽的样子,暗想这家伙莫非是饿死鬼投胎?就算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也不至于一口气吃这么多吧!

    “多谢叶公子赠饭之恩!”郭啸天饭饱之后,甚是感激地向叶宇道谢。

    叶宇不甚在意的摆了摆手,沉声道:“在下是敬重你的为人,一顿饭又何足挂齿!只是不知兄台从何处而来,又要往何处而去?”

    郭啸天一提及此事,不禁神色一暗:“不瞒公子,郭某是从北地逃亡而来,我大宋百姓在金人的铁蹄统治下,犹如圈养的牛羊,不曾有过丝毫的尊严。郭某一家老小,因迟交赋税而被屠杀殆尽,唯独郭某曾学过一身武艺,才得以死里逃生……”

    说道悲愤之处,郭啸天是双目血红,紧握的双拳迸出一条条青筋:“郭某一路上浑浑噩噩,不知该投奔何处,郭某不屑于偷窃,只得沿路行乞,这才落得这般模样……”

    听着郭啸天讲述着,金人统治下汉人猪狗般的生活,叶宇陷入了沉默。

    在此之前他没有想过什么国家大义,也没有去管今日的南宋如何倾颓。因为他有自知之明,这些并不是他能够左右的。

    可是今日他听了郭啸天的讲述后,却莫名一种耻辱感油然而生。

    一个民族、一方百姓,在异族的铁蹄下如畜生般的活着,是什么原因、什么理由,让朝廷中的主和派视而不见?

    沉默良久,叶宇缓缓地抬起头,向郭啸天拱手道:“既然你无处可去,不如就暂居在叶某家中!不知你意下如何?”

    “这……”

    “怎么?莫非兄台嫌弃叶某?”叶宇佯作不悦,继而沉声反问道。

    郭啸天连忙摆手,解释道:“公子赠饭之恩已是铭感五内,又岂敢嫌弃!若是公子觉得郭某有点武艺,就让郭某当个看家护院的仆人,也算是报答公子之恩情!”

    不愿平白无故受人恩惠,这种恩怨分明的行事作风叶宇很是欣赏。

    见郭啸天神情郑重,也知此人是个态度坚决之人,于是顺从了郭啸天的建议。

    况且叶宇也觉得,住所只有他与秋兰两人,若是有人突生歹意,他一个残废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以后若是有了郭啸天做护院,生命财产也安全不少。

    如果说叶宇收得力护院是件喜事,那么他亲自督染的布匹在水中多次冲洗不掉色,就是更大的喜事。

    而且布匹颜色均匀色泽上层,足以跟潘家布庄的布匹相媲美。如今万事俱备只欠启动资金了,这个时候叶宇想到了借贷。

    借贷这个词,贯穿了整个华夏文明。在宋朝,自从王安石的青苗法之后,民间借贷的制度逐渐趋于完善,是中国历史上农业金融信贷的一个雏形。

    现今南宋经营借贷的机构称之为社仓,由朝廷直接主导。

    叶宇决定用苏全忠赠与他的染坊地皮,作为借贷的抵押向社仓借贷。

    一切都在顺利中进行,对于招募来的染匠,叶宇并没有直接投入染坊操作,而是提前做了个强化培训。

    他如此谨慎,是因为这一次他输不起,否则又将被打回原形。

    这一日天朗气清,叶宇从成衣铺出来,准备坐着轮椅回去。一名家丁打扮的少年拦住了他的去路,少年说明来意之后,叶宇才知道是潘家的家丁。

    “我家少爷已在酒楼等候,请叶公子随我来……”

    家丁态度不卑不亢,给人的感觉很是舒服。叶宇心道,这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家丁。

    当日在寿宴之上,他虽然与潘之所只是闲谈两句,但是给他的印象却是极深。

    “啸天,我们走!”既然对方有意相邀,叶宇自然不能避而不见。

    “是!”自从郭啸天成了他叶宇的护院之后,平日里这推轮椅的活儿,可就落到了郭啸天的身上。

    ……

    酒楼顶层,安静地包厢里,叶宇与潘之所相对而坐,袅袅的檀香,让人有种沉醉其中的梦幻。

    叶宇抬眼看着对面的潘之所,平静地开口问道:“潘公子,今日邀叶某前来不知所谓何事?”

    “无事,只是想与你交个朋友!”潘之所自斟自饮,平淡的说道。

    “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问得简洁,答得干脆!叶宇却是自嘲笑道:“潘公子真会说笑,这清流县谁人不知你潘公子是富家子弟,且才学超群。而叶某不过是草芥而已,哦,对了,充其量不过是叶家的丧家之犬!云泥之别,叶某又岂敢高攀?”

    “重要吗?”

    潘之所的平淡与安静,倒是让叶宇觉得一愣,随即也释然自语道:“你可真看得起叶某……”

    “潘某虽家境甚好,但朋友却不多,有的……也只是如陆铮那样的朋友,这个潘某别无选择!”

    说到这里,潘之所不禁停顿了一下,随后接着道:“潘某最看重有情有义,且才华出众的人,而你却两者兼备……”

    “哈哈哈!”叶宇爽朗的笑了起来:“潘公子说笑了,有情有义,叶某就厚颜承认了;可才华出众,潘公子可是高抬叶某了!当日寿宴之上不过是雕虫小技而已,难等大雅之堂,否则叶某如今也不会被众人奚落,称为拍马溜须之辈!”

    潘之所却是平静地看了叶宇一眼,继而暗含深意地笑道:“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叶兄弟又何必如此藏掖?当日你在宴前,明为三贺寿,实则是三暗讽!你以为潘某不知?”

    话音刚落,叶宇不禁愣在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