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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情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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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我国古代兵家早就认识到了军事情报保密的极端重要性,战国时期墨家学派代表作《墨子》提出了守城时严密而实用的情报侦察与防谍保密方法。产生于公元前五百十二年的兵书《孙子兵法.用间》就告诫人们“事莫密于间”,将军事情报和军事情报工作视为军事斗争中最为机密的事项。

    我国古代兵家早就认识到了军事情报保密的极端重要性,战国时期墨家学派代表作《墨子》提出了守城时严密而实用的情报侦察与防谍保密方法。产生于公元前五百十二年的兵书《孙子兵法.用间》就告诫人们“事莫密于间”,将军事情报和军事情报工作视为军事斗争中最为机密的事项。

    一、保密的重要性

    除了《孙子兵法》把保密看作军事情报工作的生命之外,《六韬》也认为,“用莫大于玄默”,“谋莫善于不识”。意指作战最重要的是保守机密,计谋最重要的是不被识破。作战时,“外乱而内整,示饥而实饱,内精而外钝。一合一离,一聚一散,阴其谋,密其机,高其垒,伏其锐土,寂若无声,敌不知我所备,欲其西,袭其东”。意指通过情报封锁和情报保密,可以使敌致盲,无所适从,只能被动挨打。汉代《黄石公三略.上略》《军谶》曰:“将谋欲密,士众欲一,攻敌欲疾。将谋密,则奸心闭;士众一,则军心结;攻敌疾,则备不及设。”大意是将帅的谋略需要保密,士卒的思想需要统一,进攻敌人需要迅速。将帅的谋略密而不泄,奸细的阴谋就不能得逞;士卒的思想统一,军队就能精诚团结;进攻迅速,敌人就来不及防备。成书于明清之际由揭暄所著的《兵经》甚至将情报保密提高到“用谋之要”的地位,“谋成于密,败于泄。三军之事,莫重于密。一人之事,不泄二人;明日所行,不泄于今日。细而推之,慎不间发。秘于事会,恐泄于容貌;秘于容貌,恐泄于神情;秘于神情,恐泄于梦寐。有形而隐其端,有用而绝其口,然可言者,亦不妨先露以示信。推诚有素,不秘所以为秘地也”。意思是说,军事计谋的成功在于严格的保密,失败在于泄漏秘密。在军事上没有比保密更重要的事情了,应当一个人知道的事情,不得透露给第二个人;明天的行动,不在今天泄露。仔细推究计谋的每一个细节,谨慎不容有丝毫疏忽。所作所为都保密了,还要防止从言谈话语中泄漏。说话时保守机密了,还要警惕从容貌上泄密;在容貌上做到了不露声色,还要注意表情上不泄漏秘密;表情上能够隐而不漏,还要当心说梦话泄露秘密。在军事行动前一定要隐蔽企图,派谁执行任务事先也不能告诉他。当然对某些可以信赖的人,也不妨先告诉些情况以表示对其信任,常与其推诚相见,这种做法看起来不保密,其实正是为了保密。明朝尹宾商著的《白毫子兵壨.微》“策莫密于间,莫妙于间。凡遣间,指纵必极幽隐,虽死弗得漏吾密,虽黠弗得测吾妙。”大意是说,各种谋略,没有比用间更隐秘、更微妙的了。凡是要派遣间谍,其行动计划必须绝对保密,即使碰上死亡威胁也不能泄露我方机密,对手虽然狡猾也无法猜度我方的计谋。

    二、严厉的法令保密

    《孙子兵法》指出,“间事未发而先闻者,间与所告者皆死。”为了严控知情范围,保住情报机密,不惜杀人灭口。《通典兵二.杂教令附》记载了唐代军中的一些保密规定:“漏泄军事者斩之”,“与敌私交通斩之”,“凡言觇侯或更相推托谬说事宜兼复漏泄者,并斩之”。“擒获敌人或有来降者,直领见总帅,不得访问敌中事。若违因而漏泄者,斩之”。“吏士在行营,切防为人谄诱。如有亲故赠遗书信、使人往来,即领见本将,诘辨真伪,或射掷遗书,获者不得辄开,密封送上总帅而者,违律”。为了保守国家和军事机密,宋朝制定法令限制书籍、文书流向契丹、高丽。北宋文学家苏轼就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因担心“中国奸细,因往高丽遂通契丹”,他在任杭州知州时,特地下令禁止宋商、宋僧前往高丽私做联系,并强烈要求朝廷禁止高丽购买宋朝书籍,认为“文书积于高丽,而流于契丹,使敌人周知山川险要,边防利害,为患至大”。

    三、外交中的保密和防奸防谍

    明代抗倭名将戚继光在其所著《纪效新书》、《练兵实纪》等兵书中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古代军事情报思想,他不但认识到军事情报活动的动态性、延续性,还极为重视防间保密,在军事斗争中积累了大量的用间经验。为防止敌间破坏战时通讯,他在《纪效新书.行军》中规定“迎候禀事人员,及各处赍送紧急公文之人,前总领哨官审实,差人报知,方许进见。倘有异言异服可疑之人,送军中研审发落,不许擅放擅问。

    四、传递和应用中的保密

    对于军事情报传递和应用中的保密及其相关技术方法的描述极为具体。据史书记载,我国古代的军事情报活动不仅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而且在具体的情报处理和传递程序上还创造性地运用了许多保密技术方法。譬如将情报(密文)写于丝绸或纸张上,然后搓成圆球用蜡裹住藏在信使身上或将其吞入腹中传递,这种保密性传递方法一直沿用至清朝。北宋朝廷从当时流行的数百部兵书中挑选出《孙子兵法》、《吴子兵法》、《司马法》、《尉缭子》、《六韬》、《三略》、《唐太宗李卫公问对》七部兵书汇编成《武经七书》,作为官方颁行的兵法丛书和武学教材。《武经七书》比较详细地描述了在军事情报传递和应用中如何保守机密的问题及其技术方法。一是在军事情报传递中注重保密。《六韬》要求将帅在战场与后方君主通信时,用兵符(又称“阴符”)来传递重大的和战略性的军事情报,并详细说明了八种兵符不同的形制及其约定包含的内容。指出“诸奉使行符,稽留者,若符事泄,闻者、告者皆诛之。八符者,主将秘闻,所以阴通言语,不泄中外相告之术”。兵符传递的军事情报内容重大而又简约,但容量有限,当军事情报内容较多、兵符已难以完整表达时,就使用“阴书”,即将文书通过分解再组合的办法,进行密码编码,“诸有阴事大虑,当用书而不用符。主以书遣将,将以书问主。书皆一合而再离,三发而一知。再离者,分书为三部;三发而一知者,言三人,人操一分,相参而不相知情也,此谓阴书”。意思是说一篇军事文书分成好几个部分各派专人护送,即使万一有人落入敌手,敌人看到那一小部分文字也不知所云。二是在获得军事情报后注重保密。《孙子兵法》认为,“三军之事,……事莫密于间”。“故形兵之极,至于无形;无形,则深间不能窥,智者不能谋。因形而错胜于众,众不能知;人皆知我所提胜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胜之形”7。即用兵要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让敌人摸不着头脑,连隐藏很深的间谍也窥探不到,最终没人能够知晓取胜的原因。还严格控制军事情报的知悉范围,《唐太宗李卫公问对》中一再提到“卿宜密之,无泄于外”、“勿泄也”等告诫。《三略》也强调“将谋泄,则军无势,外窥内,则祸不制”。

    这些都被我结合用于武灵帝国的情报保密工作中。(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