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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五章 金秋,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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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眼就是三个月过去。

    深秋天气,已经颇冷了。一阵山风刮过来,已经吹得人浑身激灵了。涂菲媛站在院子里,抬手拨弄着额前的刘海儿,微微斜着眼睛,看着屋门口的方向。

    屋门口,李氏手里拿着针线,一手揪着阿俊的领口,正在给他缝着扣子,口里叨念着:“你这孩子,心真大,扣子都快掉了也不吭声。若是半路掉了,敞着领口走路,不叫人笑话?”

    阿俊低头看着,一动不动,口里娇娇软软地道:“我知道了,谢谢奶奶。”

    李氏这才给他剪了线,放他离开。两眼看着携手走出门的小孙女儿和俊小伙儿,又问道:“晌午真的不回来吃了?”

    “嗯,晌午在那边吃,奶奶就不要给我们留饭啦。”涂菲媛转过身回了一句。

    李氏便拿着针线进屋了,口里还叨念着:“这孩子,挣钱都魔怔了。跟她爹娘回京当公侯小姐有多好?她偏不,留下来开个什么酒庄,一天能赚多少钱?她死都不肯走,就要留下来,也不知道心里咋想的?”

    屋里头,堆了几垛玉米棒子,正是今年的收成。涂老头搬了凳子坐在一垛前头,一手拿着锥子,一手拿着玉米,在脱粒儿。一锥子下去,哗啦啦,一溜儿结实饱满的玉米粒儿就脱落下来,掉在涂老头脚边的布袋里。

    “媛媛不回去就不回去呗。”听着老妻的叨叨,涂老头笑呵呵接了一句。

    李氏一听,不乐意了,声音陡然拔高起来:“你怎么也不说说她?媛媛多听你的?若是你肯说说她,指不定她就跟着回去了?”

    “你这话要是给媛媛听见,还当你不待见她,变着法儿要撵她走呢。”涂老头眼也不抬,苍老的手握着锥子,一下下杵着玉米棒子。

    李氏已经把针线放回去,闻言走过来,搬了小凳子坐下,也拿起一根玉米棒子,徒手搓着粒儿:“你休要吓唬人,我岂会撵她?不过是瞧她不争气。回京多好啊,有偌大的府邸住着,有丫鬟下人伺候着,还有亲爹亲娘在眼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哪里不好?”

    “要是好,你咋不跟去?”涂老头抬头瞄她一眼,“老大喊你去,你咋不去?”

    李氏扬着脖子道:“我去干啥?我一个老婆子,我在这住惯了,我才不去。”

    “就兴你住惯,不兴媛媛住惯?”涂老头抛掉一根锥下来几道玉米粒儿的棒子,又拿起另外一根,杵着锥起来。

    “媛媛跟我能一样吗?她年纪小,能有啥习惯?就是有,再好改也不过了。”李氏一边搓着玉米粒儿,一边跟涂老头争辩道。

    涂老头呵呵笑了两声,不跟她争辩了。

    阿皎洗刷了碗筷,将厨房里收拾干净,便也走进这屋来,搬了小凳子蹲在一边,麻利儿地搓着玉米棒子。

    过了三个多月,她吃得好,穿得暖,也没有人动她一根手指头,渐渐就养起来了。不仅身量拔高一截儿,还长了些肉,原本尖尖的小脸儿,如今也有些肉了,泛着健康的粉色,也是一名俊俏的小姑娘。

    只不过,李氏瞄了她一眼,却是冷哼一声。

    李氏不喜欢她。这姑娘哪里都好,就一点不好,那就是跟媛媛抢阿俊。她如今也瞧出来了,阿俊对自家小孙女儿,那可不是一般的好。小孙女儿对阿俊,也有些不寻常。这两个都是好孩子,而且老大两口子并不反对,渐渐的李氏就默认了,日后的孙女婿多半就是阿俊了。

    而阿皎却对阿俊格外好。炒一只鸡,她给阿俊留个大鸡腿,其他都剁碎了。蒸一锅包子,给阿俊的就拧了漂亮的花褶儿。熬一锅汤,每次都是给阿俊盛的稠稠的。甚至,她还想给阿俊缝衣裳。

    今天早上出门前,便是阿皎发现阿俊的领口松了,要给他缝扣子。李氏哪里能叫她动手?偏偏小孙女儿不会干这个,便接过来自己给阿俊缝。总之,对阿皎的观感是一日比一日差。

    面对李氏如此明晃晃的嫌弃,阿皎仿佛没感觉到似的,一声不吭,低头搓着玉米棒子。哗啦啦,一道道玉米粒儿掉落下来,不多时便搓了一小堆。

    涂菲媛和阿俊手牵手出了门,往村子外头走去。

    两人今天穿了同一个颜色的衣裳,都是宝蓝色的,上面绣着的花式也一模一样,搭眼一看,便知是同色同款。

    上回去肃王府,阿俊就跟肃王妃说了,叫她准备衣裳的时候,男式女式的都备着。并且,刻意要求了,要同色同款。他都这么说了,肃王妃还有什么不懂的?况且涂菲媛的品行,她也不是不知,便暧昧一笑,应了他。

    为此,麻一不知道暗中叹了多少气。追求姑娘,哪里是这个追法?缠着磨着,就跟个孩子一样,一点儿男子汉的气概都没有,如何打动姑娘的心?

    阿俊不肯听他说,每次一听就要瞪眼。在他看来,什么都跟媛媛一样,才是最好的。此时,跟涂菲媛穿着同色同款的衣裳,就连脚上穿的鞋子,布料也是一模一样的。他喜滋滋地牵着涂菲媛的手,一路快乐地迈着步子。

    直到旁边岔路上,走过来一个身影,才叫他不悦地敛起眉头。牵着涂菲媛的手,走到小路的另一边,躲避之意不能更明显。

    走过来的那人,显然看见了他的躲闪,抬头瞧了过来。苍白的脸色,疲倦的神情,眼底下的两点乌青,透露着他的不好过。正是许凌云。

    瞧着他低头走远,略有些佝偻的背影,涂菲媛微微挑眉,不仅不同情,反而露出一丝讥讽。自作孽,不可活,说的就是他。

    秋闱考试,许凌云并非没中,相反他考得很好,乃是第一名解元。毕竟是拿着涂大海的笔记,参详研究了不短的时间。加上他本人也有些念书的天分,这个成绩可谓相当之好。

    成绩公布下来之后,许家简直要得意坏了,更有不少官宦或富商人家,备下宴席请许凌云去吃。至于许凌云的母亲,也被人各种称赞夸奖,那时的风光得意,一言难毕。直到有一回,许凌云在人家的宴上,也不知是他自己蠢,还是被人算计了,竟然调戏了知府家的小姐。

    后面的事情,稍微一想便知。知府家的小姐十分羞恼,状告给了父亲,知府勃然大怒,道了一句“浪荡轻浮,不可为官”,就此把许凌云打落云端。明年的春闱,也没了资格。

    十年苦读,眼看前景在望,却遭飞来横祸,前路尽断。回来之后,许凌云便是一脸灰败。后来被陆氏搓窜着,找涂大海求情。涂大海只瞧了他一眼,就将他轰出了门。自此,许凌云前途彻底断裂,每日靠给人写信作画,勉强拿些银子。

    对这样的人,涂菲媛一点儿同情也没有。

    涂大海是多么善良的人,她心里清楚。别人求到他头上,他一般不会拒绝的。尤其许凌云读过他的笔记,怎么也算半个学生,他更是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但是他一句话没说,就将许凌云轰出了门。涂菲媛就算不相信自己的眼光,也该相信涂大海的眼光。

    “咯吱”“咯吱”的声音,从脚下传来。进城的小道上,铺满了又干又脆的枯叶,脚踩上去,便发出断裂声。阿俊一时来了兴致,蹦蹦跳跳,非要捡着同一种树叶踩。一时脚尖在原地打转,将周围的枯叶都踩干净。一时周围没有,他蹲下去鼓足力气蹦出好远,才踩到一片。

    看着他欢快的身影,涂菲媛只是笑。这三个月来,好吃好喝地养着,臭小子倒是健壮了。身上有点小肉了,个子也抽条了许多。涂菲媛如今只到他鼻子下边了,跟他说话都得抬着眼睛。

    也许是日子安稳了,他里里外外都变了很多,与刚来时截然不同。涂菲媛想起才捡来阿俊时,他尖俏的下巴,瘦得可怜。一双眼睛满是戒备,像是受伤的小兽,谁也不信任,闪动着狡诈。美虽美矣,却美得太过阴柔与凌厉。

    再瞧现在,那双漆黑的眼睛里满是活泼欢悦,再没有戒备时刻闪烁着。尖尖的下巴变得圆润了两分,摸上去也不硌手了。脸颊带着淡淡的粉色,充满健康与朝气。正是阳光开朗的俊俏少年一枚。

    “扑通!”这时,阿俊跳向远处的一片树叶,踩上去后没站稳,一下子向后跌到了。屁股坐在地上,约莫是摔疼了,他站起来狠狠揉了两下,才又蹲下了身子,再朝前跳去。

    涂菲媛不由得轻笑一声。

    她是很满意眼下的情形的。这样多好,他就干些孩子气的无聊事,三五不时给她帮个忙,出卖下色相。比起从前,隔三差五就跟猛兽搏斗,弄得一身是伤要好得多。孩子么,就该快快活活的。

    阿俊在前头玩着踩树叶,涂菲媛在身后慢慢悠悠地走着,金秋的阳光洒落,明媚又温柔。

    暗中跟着的麻一,不由得又叹了口气。瞧瞧,他就说吧,小主子这般下去,涂姑娘只会把他当小孩子,什么时候也不会动情的。

    幸好,涂姑娘的身份乃是郡主,跟武成王乃是舅甥关系,武成王再好,他们也没结果的。还没等他松口气,蓦地想到这回进城的目的,又不由得皱起眉头,眼中忧色更甚。

    他们这回进城,乃是跟无忧公子谈生意。无忧公子,那可是一个……令人一言难尽的人物。想起无忧公子的模样,一股危机感从麻一的心中升起。再看向阿俊的目光,愈发担忧起来。

    ------题外话------

    我是被鼻炎折磨得快shi了的作者……断了两天,十分抱歉,真的很对不住,给大家跪一个……

    然后,看在阿风断之前填完大坑,没有卡剧情的份上,是否可以稍微得到一丝原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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